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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进展

| 招商动态 |2016-12-12

自列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以来,莱芜市认真贯彻中央、省和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,解放思想,开拓进取,积极探索,大胆创新,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创建成效显著。目前,全市总人口134.53万人,人口城镇化率58.84%,较上年提高了2.4个百分点,增幅列全省第二位。

一、工作推进情况

为把工作落到实处,莱芜市坚持从最实际、最基础的工作抓起,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

(一)创新工作思路,落实人口市民化任务。在今年1月31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,省里与莱芜市签署了《人口市民化目标任务承诺书》,要求“十三五”期间莱芜市实现13.5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8万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的任务。其中2016年要实现2.7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0.4万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的任务。考虑到莱芜市为钢铁、煤炭等重工业基地,转型发展压力较大,产业对人口拉动能力相对较弱,实现13.5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标困难很大。为确保人口市民化目标如期完成,莱芜市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议,创新思路,强化措施,层层落实。一是将人口市民化任务分解到年度,落实到各区(管委会),层层签订责任书,建立责任追究制度。二是编制人口市民化规划。为指导人口市民化工作,莱芜市委托山东省同圆设计集团编制了《莱芜市人口市民化规划》,目前规划正在编制,近期将形成初稿。三是适当调整行政区划。扩大城镇地域范围,减少农村地域范围,通过镇改办事处、村改社区等方法,提高城镇地域比重。进一步提高城镇区域吸纳农村人口就业居住的能力,让农村人口安得下、留得住,防止城镇人口向农村的回流,从而提高城镇人口的净流入。四是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。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,确保证书发放到户,让农民吃上“定心丸”。继续实施土地流转奖励、就业扶持等激励政策,落实相关优惠政策,农民流转全部土地后自主创业和兴办项目,在就业、子女入学、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政策,充分调动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,促进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,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。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提高城市吸引能力。通过招商发展现代服务业、物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,提供就业岗位吸引周边镇(街道)、农村人口。同时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,提高人口合理容量。

(二)坚持规划引领,完善顶层设计。莱芜市的新型城镇化规划分为两步走,先搞顶层设计,再搞课题报告。先期组织国内知名专家规划论证,确立了“三生(生产、生活、生态)共赢、城乡统筹、全域发展”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,委托华东师范大学编制了《莱芜创建新型城镇化示范市顶层设计方案》,在此基础上,又聘请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《莱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5-2020年)》。同时,《莱芜市农村新社区及新农村发展规划(2015-2030年)》基本编制完成。在此基础上,正在着手编制《莱芜市城中村改造规划》《莱芜市各区城镇化试点规划》等各项专业规划,同时开展“九个一体化”(城乡规划一体化、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、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、城乡生态环保一体化、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、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、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)专题研究,《莱芜市城镇化发展报告(2015-2017年)》也在编制当中,通过完善规划编制,指导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。

(三)加强政策指导,抓好项目落实。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,认真研究去年以来市委、市政府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安排,全面了解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,对涉及城镇化的内容分门别类、集中汇总、系统梳理,在此基础上分专题先后25次召开部门协调会,并以两办名义下发了《莱芜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》(莱办发〔2015〕26号),方案确定了全域化、项目化、差异化、成果化的四项原则。全域化,即要求所有的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必须站在莱芜全域的高度,防止小而全,防止自我封闭;项目化,即要求所有的工作要求都要有具体的项目载体,不放空炮;差异化,即强调因地制宜,区分山区、平原、城市、工矿等不同地域特点展开工作,不搞一刀切;成果化,即注重工作总结,成功一点,总结一点,成功一片,推广一片,逐步取得系统性的成效。

(四)开展分区试点,突出各区特色。为调动全市上下的积极性,莱芜市将试点任务逐级分解,针对各区不同情况,提出不同试点要求。莱城区重点开展平原地区城镇化试点,重点抓好口镇新城区“一城九居”建设,以新社区建设带动城镇化发展;钢城区重点开展老工业区城镇化试点,突出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,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;高新区重点开展“城中村”改造试点,通过产城结合推进城镇化发展;雪野旅游区重点开展山区城镇化试点,通过发展新兴业态,促进城镇化发展;经济开发区重点开展城乡结合部城镇化试点,分别与五矿集团、泰钢等企业合作,通过产城融合和区位优势带动城镇化发展;农高区重点开展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试点,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。

(五)制定行动计划,统筹城乡发展。省住建厅等11个部门公布莱芜市为试点市后,他们立即召开了全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建设动员会议,分管市长做了重要讲话,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(管委会)负责人参加了会议,会议就如何开展试点市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。为了按照节点抓好落实,他们根据规划制定实施了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,开展了农民市民化、产城融合、全域城镇化、绿色乡村、文化传承、设施建设等六大行动,通过大力推进城乡规划、产业发展、要素市场、基础设施建设、环境保护、文化发展、公共服务、就业和社会保障、社会管理等九个一体化,进一步深化在户籍管理、城乡住房、土地制度、农村经营方式、城乡金融体制、公共财政体制以及行政体制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改革,将建设项目融入其中,分年度和节点分步实施,确保用三年时间,基本实现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、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、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、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的奋斗目标。

为使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,工作中他们着力强化“五个保障”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。市里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、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、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“莱芜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”,负责指导面上工作,设立9个专项工作组分头推进政策落实。二是强化资金保障。按照“资金性质不变、管理渠道不变,相近相融、系统集成,各记其功、形成合力”的原则,统筹安排各类资金,形成政策和资金合力;建立了城乡建设投融资平台,成立莱芜市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和莱芜市旧城改造投资服务中心,融资支持全市旧城改造、棚户区改造等城市建设;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,有效缓解了建设资金紧张问题。三是强化机制保障。把推进城镇化发展试点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,并列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的重要内容。各区(管委会)政府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的责任主体,做到了任务明确,措施到位。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,细化分解目标任务,认真抓好落实。四是强化政策保障。市里先后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城镇化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加快推进十大重点产业振兴提升的意见》《关于大力推进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》《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意见》《关于建立十大民生保障体系的决定》《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》《莱芜市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及《莱芜市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》等一系列文件,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政策保障。

二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

莱芜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在省、市的关心支持下,有了较大进展,但是随着工作的推进,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。

一是在认识层面,全市上下还没有真正树立全域城镇化的战略理念;二是在法规层面,还没有真正做到通过立法等形式,解决城乡建设中诸如拆迁改造等难点;三是在政策层面,还缺乏有效整合多部门资源的综合性手段,诸如“多规合一”难以推进;四是在操作层面,还没有建立起统领全局、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,单独由住建局牵头推进城镇化工作力度不够,协调难度较大;特别是省里下达莱芜市“十三五”期间实现13.5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任务,压力较大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在下一步工作中,莱芜市将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:

(一)以改革为抓手,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新突破。会同市委改革办制定具体改革方案,着力推进户籍制度、城乡住房制度、土地制度、农村经营方式、金融体制、公共财政体制、行政体制等“七项改革”,通过确定年度目标,落实责任单位,抓好工作落实。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。进一步深化济莱协作户籍同城化,创新开展市内居民跨所办理身份证业务。二是深化城乡住房制度改革。制定出台《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》,深化住房保障货币直补制度;制定出台《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消化库存,稳定房地产市场。三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。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置换,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的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;提升征地补偿标准,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。四是深化农村经营方式改革。大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,积极推进“两股”建设,规范农村“三资”管理代理制。五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。积极筹建莱芜农商银行,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。六是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。完善公共财政体制,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,实现城乡财政分配的公平和公正。七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。按照《莱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。

(二)抓好基础性工作,实行项目化管理。依托《莱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5-2020年)》(莱发〔2015〕13号),按照省里给予莱芜市人口市民化的任务,加快《莱芜市人口市民化规划》、《莱芜市城中村改造规划》以及《莱芜市新型城镇化“九个一体化”专题研究报告》的编制工作。同时莱芜市将建立城镇化项目库,按照政府主导、市场化运作的要求,联合建立莱芜市城镇化建设项目库,设计论证一批吸纳能力强、产业效益高、支撑作用明显、服务功能好的重大产业项目。通过编制莱芜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库,提高城镇化试点工作的落实力度。(YLCX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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